2013年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联合考试(广西考区)考生守则
2013-12-19来源:广西民族大学网

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开考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学生证、护照等),接受监考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名册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钢笔、橡皮、直尺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和具有记忆、存储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放在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学校、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考试将无成绩;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六、一级试卷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各模块为必做模块,每个考生都必做;第二部分各模块为选做模块,考生应选做其中一个模块,多选无效。选选做模块1者,请将答题卡中选做模块[1]方格涂黑;选选做模块2者,请将答题卡中选做模块[2]方格涂黑;选选做模块3者,请将答题卡中选做模块[3]方格涂黑,请务必按此要求填涂,否则选做模块将不得分。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标准答题卡只能用2B铅笔填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缺页、破损、污染或字迹印刷模糊等情况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及时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纸条、答题卡及抄袭或让其他人抄袭等行为,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考试成绩无效并按校纪校规处理。一级考试期间中途不得退场;二级考试在开考1小时后可退场。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等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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