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通州市金沙镇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3-12-23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

为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优化人员结构,拟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

(一)招录职位: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录人数:10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金沙镇户籍回乡复退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懂计算机操作。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和录用等步骤实施,主要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能力。

4、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5、体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是否实行依次递补,由镇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6、录用及相关待遇。考察组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享受社区正式专职工作者待遇。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12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金沙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庆路10号)底楼。联系人:张丽华;联系电话:81691581,13656284210。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退复军人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沙镇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沙镇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24日

金沙镇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温馨提示:

《金沙镇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来源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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