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昌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知
2013-12-28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宜昌报名点报名的考生: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集中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

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登记照:一寸2张、二寸1张;

4、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湖北人事考试网或宜昌市人社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合格人员登记表须存入个人事档案,请据实填写,切勿遗失;

友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312办公室 (市内乘2路、6路、25路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2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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