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宝鸡铁路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理论教师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招聘理论教师5名,具体岗位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身体健康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
6、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014年2月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人事劳资处(陈仓大道千河桥西,市内乘坐15路、81路公交车千河桥西宝鸡铁路技师学院站下车)。
3、联系电话:张老师 0917-3839515 13892768695
董老师 0917-3839511 13571723078
4、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毕业证(应届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四张,到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人事劳资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按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现场交纳100元考试费,贫困考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免交考试费。
5、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宝鸡铁路技师学院组织专人负责,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凭收费票据(或贫困证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百分制。考试范围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教材。
2、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经报请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但该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体检: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加试面试。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察: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领取时间与地点、笔试成绩公布、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所有招聘信息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请及时予以关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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