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云南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07-06来源:云南省招办

      根据省招办录取工作的安排,我省200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原则上于7月5日至7月1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部属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及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的考生,面试由省厅会同招生学校进行。  

(一)面试时间:2007年7月7日至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二)面试地点: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昆明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位于昆明市东二环路石闸立交桥东北侧,武警昆明指挥学校上行200米,可乘47、55、69、70、72、95、114、132、158到佳园站、石闸立交桥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审合格,填报了部属公安院校、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提前录取志愿的考生,到昆明参加面试时,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与准考证同底的半寸免冠照片一张,准备运动鞋,按规定时间到面试点参加面视和体能测试。面试需缴纳40元面试费。

二、报考云南警官学院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等工作,由云南警官学院会同生源地州、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工作集中到州、市所在地进行。

三、为增强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省厅在督察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3051281),接受社会监督。

四、省厅将于7月5日将填报了公安院校的考生信息通过公安网传发各州、市公安机关政治部。请各地公安机关及时将省厅和本州、市公安机关确定的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监督举报电话,部署所属县(市、区)公安局通知到相关考生,保证考生知晓。通知考生的情况务请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五、被部属院校、昆明医学院法医学院录取的考生,各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根据省厅通报的录取名单,凭考生录取通知书将政审表密封后交由考生带回相关学校。

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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