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泰兴市选聘青年人才简章
2014-01-07来源:泰兴人才网

为进一步吸引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泰兴“全面领先苏中,加快融入苏南”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名左右青年人才。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部分高校计划内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泰兴籍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附后)。此外,有志来泰兴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外地籍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对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材料工程类、环境保护类、港口类、物流类、食品工程类、安全生产类、城建规划类、电子电气类等泰兴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量化积分、面试、体检、自荐演说、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可登录泰兴党建网(www.txdj.cn)下载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泰兴公开选聘邮箱(txgkxp@163.com )。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格式为JPG),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5日至3月2日。接受报名的同时,按照有关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及时告知报名者本人。

2.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试卷实行百分制,行政职业能力测试60分,申论40分;考试时间19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分钟,申论90分钟。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参加笔试。

3.资格复审和量化积分

通知笔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和资格初审通过的研究生采取快递方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奖励及任职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公章)。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量化积分资格。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

4.面试

根据量化积分成绩,结合结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进行,根据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综合成绩),按照1:2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自荐演说对象。

6.自荐演说与民主推荐

在考生自荐演说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7.研究确定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8.政审与聘用

政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行政关系挂靠在泰兴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管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一般为1年。试用期间安排到相关市级机关部门和重点园区培养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提出安排建议。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32183,0523-87766085。

监督电话:0523-87632563。

选聘青年人才报名表

温馨提示:

《选聘青年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泰兴人才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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