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76名,其中普通计划125名(含硕博连读生13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42名和对口支援计划9名。
2014年我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金融学专业、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财政学专业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与数学学院★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仅招收硕博连读生,不招收全国统考生。
二、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我校2014年博士生的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入学时可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博士考生报名时选择非定向就业;入学时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博士考生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
我校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下的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
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生报名时均须选择定向就业。
所有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和最长修业年限将于2014年1月另行通知。
我校2014年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30%以内(该比例将逐年递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除外)。每名博士生导师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生不占导师的定向就业博士生指标)。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遵照教育部“录取非在职生源不超过50%,汉族生源不超过10%,非西部生源不超过20%”的录取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考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
我校将根据国家出台的研究生奖助政策适时制定我校的相关政策,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特别提示:
(一)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定向就业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博士生除外)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所有博士生第一学年必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特别提示:我校自2014年起不招收无硕士学位,仅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往届考生。
(三)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对于期刊级别的要求将逐年提高)。
(四)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对于期刊级别的要求将逐年提高)。
(五)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六)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我校教师须将经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复印件提交至研招办后方可报考。
(七)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办法及考前事项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发布,考生请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交寄材料,确保完成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通过考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初试。
(一)报名流程
1.网报时间
2013年12月3日上午9:00至2014年1月1日上午9:00。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下载和打印报名信息。
2.网报系统注册及登陆
首次报名考生点击“注册报名”,进入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同时牢记生成的用户名。再次登录查看、修改信息或下载材料时,选择“登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查询登陆账号”,凭身份证号和姓名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方可网上缴纳报考费(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付费)。考生网上缴费后,在“网上缴费”页面显示“您的报考费已经缴纳完毕”,即表示网上付费成功。考生可同时查询付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验,报考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4.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位推荐专家,须为正高级职称,且不得为本次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下载完毕后,请认真核对表上已有信息,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未填信息。为防止信息丢失,请勿在线直接打印上述表格,需下载到计算机硬盘后再行打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材料审查,须提交基本材料和科研材料,交寄材料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3日至2014年1月11日(周末及非规定邮寄期内请勿寄送,不予接收)。交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412),收件人:研招办,电话:62289034。为保证报名材料邮寄完整和及时,所有材料必须通过顺丰快递(400-811-1111)或邮政EMS(11183)寄送。
1.基本材料
①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④两份《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⑤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⑥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⑦跨学科门类和仅获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刊载期刊封面、目录和原文的复印件。⑧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科研材料
①《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及相关复印件材料;
②《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具体模板请网上报名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校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按规定时间登陆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进入考场,两者缺一不可。
五、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时间拟于2014年3月22日至23日进行,初试后即进行复试。具体考试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还需参加加试考核。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包括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业务课一中的经济学基础(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35%)、西方宏观经济学(占35%)、计量经济学(占30%);管理学基础(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35%)、西方微观经济学(占35%)、计量经济学(占30%)。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科研基础测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及考生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复试成绩计入博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将于考试前公布。
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参加跨学科门类加试考核,考核形式和要求由招生学院在报名结束后公布,考核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
特别提示:
经济学院所有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二“现代经济学前沿”考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试内容为必考内容,占50%,第二部分考核考生报考专业相应知识,占50%。
七、体检
考生需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在复试期间,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部(即学院南路校区)。
九、其他说明
(一)硕士专业为经济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硕士专业为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硕士专业为数学类(专业代码0701)、统计学(专业代码020208)、统计学(专业代码0714)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00)的考生报考我校★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二)我校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四个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专业代码0714Z2)专业授予理学博士学位,★经济统计(专业代码0714Z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专业代码0714Z3)和★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714Z4)专业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
(三)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事宜,如本简章未涉及或未作特殊说明,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执行。
(四)我校校内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1-2名;外聘导师(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限招1名,录取学院将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导师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五)我校会计学专业中有4个招生指标是与北京工商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指标,我校是学位授予单位。谢志华教授和杨有红教授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二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博士生导师担任。考生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时需按第二指导教师报考。
(六)我校不提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试题。除已列出的笔试参考书目外,其他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七)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九)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外,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毕业后一律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按照定向就业协议安排就业事宜。我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及定向单位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书须于入学报到时交回,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十)由于我校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2014年录取的部分博士研究生有可能到清河或沙河校区学习和住宿,请考生报名时有所心理准备。
(十一)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若干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国家和学校为了鼓励博士生参加这一项目,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留学”中查询有关信息。
十、研究生院网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ufe.edu.cn
研招办电话:010-62289034,传真:010-62288895。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财政学院:62288602 | 金融学院: 62289313 | 会计学院: 62288613 | 商学院:62288081 |
经济学院:62288923 | 法学院:62288672 | 信息学院:62288633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62288623 |
保险学院:62288077 | 政府管理学院:62289209 | 马克思主义学院:62288396 | 税务学院:62289235 |
财经研究院:62288369 |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950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62288376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62288392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62288368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62288298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62289283 | 统计与数学学院:62288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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