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组织部门 | 程 序 | 审 定 内 容 | 备 注 |
1.13—1.23 | 各学院 | 申报材料及资格认定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进行资格认定 | 申请人向各学院提交材料时间由各学院自定 |
3月4日前 | 校学位办公室 | 申报材料及资格认定 | 学位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认定 | |
3月中旬 | 校学位办公室 | 院校两级材料公示 | 网上公示名单、展示候选人申请材料(资格认定、论文、获奖证书等) | |
3月下旬 | 校学位办公室 | 向校学位委员会汇报资格审查阶段工作情况 | 校学位委员会听取汇报,审议相关情况,确定合格候选人名单 | |
4月上旬 | 教研(科)室、各学院 |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 | ①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②教研室推荐意见③院、系推荐意见 | |
4月中旬 | 各学位分委会 | 学位分委员会审查 | 各分委会审查并公示后,向学位办提出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由分委会秘书上交候选人全部申请材料 | |
4月下旬 | 校学位办公室 | 校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评审 1基础学科组 2临床学科组 | ①申请人上交答辩材料②述职报告与答辩 | |
5月 | 校学位办公室 | 校 外 专 家同 行 评 议 | 通讯评议候选人材料 | |
6月下旬 | 校学位办公室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定 | ①审查候选人申报材料②审查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③无记名投票表决 | |
6月末前 | 校学位办公室 | 新遴选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网上公示) | 公布新遴选博士生导师名单,列入下年度招生计划 | 公示期 |
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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