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
为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23号)和《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渝人才〔2008〕37号)文件精神,拟在近期组织实施我市第十八期人才中介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3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时间:2014年3月30 日
三、报考对象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
(二)从事或拟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考试内容
考试使用《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知识与应用》即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第三版),内容包括:
(一)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
(二)人力资源服务法律与规范;
(三)人力资源服务实务与操作;
(四)行业管理法规与行约。
六、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填写网络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才公共信息网(www.cqrc.net)点击主页【重庆市人才中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选择“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表。
(二)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px×200px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完成后须仔细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或职称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2张到重庆市人才服务大厅B9号窗口或二楼216办公室(渝北区嘉州路36号)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若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重庆市人才中介执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3月22日-29日登录重庆市人才公共信息网(www.cqrc.net)【重庆市人才中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选择“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相关要求
(一)考试合格者,颁发《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既是个人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证明,也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申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准入要件之一;
(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考试的重要意义,根据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取得的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自查本机构执业人员的数量是否达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员工报名参考。同时各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情况也将作为行业评优、评级的重要指标。
联 系 人:赖老师 贾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86898619 86898626(传真)
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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