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6月14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5日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四、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五、考试报名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月19日至3月5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12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2。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签名后,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3月4日至6日到当地民政部门(详见附件1)办理现场确认。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由经办人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
宁波市民政局报考条件审查点及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并符合报考程序者,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以及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交还给报考人员。市民政局报考条件审查点统一将各县(市)、区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料于3月10日前送至市人事考试办。
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无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即可。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1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在宁波考试网下载“应试须知”等材料。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5元;其他各科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纳。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放。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温馨提示: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宁波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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