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财政税务学院专业介绍
2014-01-28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网

学院简介

财政税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的财政金融系,1984年财政学本科专业开始招生。开办至今,已有2000多名财政税务方面的专门人才从这里走出校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现设有财政学和税务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财政学专业是河南省省级特色专业。财政税务学院具有财政学(含税务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学生近1000人。

财政税务学院现有专业教师13人,其中教授及副教授8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9人。教学团队中有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和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财政税务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积极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以总结财政学办学历史为出发点,以发展方向、发展特色、队伍建设和风气培育为重点,正确处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确立以学术为主导的办学方针。

在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教育、熏陶、培养、训练”八字方针,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弘扬人文与科学和崇尚学术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精神熏陶,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能力培养和以财政、税务专业为鲜明特色的专业训练。

在科学研究方面,倡导形成团队合力,以规范的学术研究方法,开阔的学术视野,站在财税理论学术前沿,研究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和地方的相关实际问题,形成具有财政税务学院特色的科研优势。

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专业】

财政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所属学科: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财政、税务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财政、税务、财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财政、税收理论和实践知识,训练其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水平。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财政、税收领域的基本规律;具有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公共财政学、中国财政史、税收理论、国家预算、国际税收、税收管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国际经济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

税收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所属学科: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税务及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胜任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税务中介机构等部门的实际工作及大中专学校和研究单位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税收理论和实践知识,训练其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水平。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税收领域的基本规律;具有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数学、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外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代理实务、国际税收、税收管理、财税信息化、财务会计、公共财政学、中国财政史、国家预算、公共支出管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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