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2009年政法干警法学二学位招录情况公告
2010-02-07来源:武汉大学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精神,中央政法委等13部委安排我校在全国21个省份招收政法干警法学二学位141人,学校对此工作非常重视,早在2009年国庆节前即做好了学生入学准备,落实了学生教学及学生生活安排,但截止2010年2月5日,仅有8个省份向我校提供了二学位学生录取信息,详见下表:

省份 是否收到 人数 来函部门
河北 未收到    
山西 未收到    
内蒙古 未收到    
辽宁 未收到    
吉林 未收到    
黑龙江 未收到    
安徽 未收到    
江西 未收到    
河南 收到 9 组织部
湖北 收到 7 组织部
湖南 收到 12 组织部
广西 未收到    
海南 未收到    
重庆 收到 0 检察院
四川 收到 10 组织部
贵州 收到 10 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 未收到    
陕西 收到 14 组织部、公务员局
甘肃 未收到    
宁夏 收到 5 公务员局
新疆 未收到    
兵团 未收到    
共计    67  

录取手续的办理及入学安排我校将在网上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公告,咨询电话:027-68754231。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