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书记员9名,临时性岗位,不属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裸视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如有计算机、财会、文体等专长的,学历可放宽为中专,但总数不超过招聘数的四分之一);
(四)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纪录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同时具备书记员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户口在本省范围,并能在昆明市区内自行解决食宿。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50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半寸照片6张;
3.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份;
4.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一)笔试:内容为检察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录入和编辑)。
(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针对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则根据实际考试人数削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加尿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聘用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属编外劳务用工,主要用于协助检察人员从事相关事务性工作,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工资待遇为每月2500元(含按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所需费用)。
八、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871-65731050
(二)监督电话:0871- 65731060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