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2014年招聘协管员启事
2014-02-17来源:广西人才网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13号,三月花国际大酒店旁,主要负责南湖辖区的治安管理工作。

职位:协管员

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巡防辅警30名

1、要求思想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踏实,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南宁市户口(含六县)或在南宁有固定住处的外地户口,大专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裸视1.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5、能吃苦耐劳,适应加班加点,服从工作安排。

6、有工作经验、公安专业、退伍军人或有汽车驾照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150-260元/月(按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六项社会保险(单位帮缴纳约460元,个人需缴纳约280元);试用期二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毕业证、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3张,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治处报名(南宁市厢竹大道13号四楼,三月花国际大酒店旁)。

(二)笔试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组织笔试,主要了解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

(三)体能测试

主要是对招聘的人员进行1000米、俯卧撑测试,测试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政审

对测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在南宁市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政审合格者即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将在一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签订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二)咨询电话:07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

电 话:0771-5525133

联系人 :朱海彬

网 址:www.nh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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