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国语学校2014年高三保送(含自主)资格生推荐工作纪律条例
2014-02-20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

一、为保证高三保送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高三保送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强、纪律严、要求高、任务重、工作细的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三、高三保送推荐工作要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公示及时准确、材料记录完整。

四、高三全体教师必须做到:

1.不得开展考前有偿家教;

2.不擅自对外宣传保送推荐政策,对外宣传统一由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五、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按文件和方案做好解释,不得随意对外发布未确定的保送信息;

2.不帮助与保送推荐无关人员查阅招生资料;

3.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4.不擅自携带有关保送推荐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六、责任:

1.违反四、五条规定的以违反校纪处理。

2.保送推荐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从重处罚。

七、处罚:

1.违反本条例的视情节轻重,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

2.保送推荐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视其情节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八、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高三保送(含自主)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外国语学校

201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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