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招生拟试行方案
2014-02-24来源:天津大学网

建筑学院关于博士招生拟试行方案

建筑学院2014年博士招生考试试行方案如下:

一、考试方式与科目设置情况:

建筑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初试阶段:笔试考外语,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2001”和“专业综合测试3001”采取面试方式,与复试阶段的面试同时进行。

2. 复试阶段:包括“专业基础测试2001”和“专业综合测试3001”和“综合能力测试”三部分内容,各部分考核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合计满分300分,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面试。

二、实施方案:

1、待外语成绩出来后,由学院各专业组织面试。

2、要求考生在报考前,与博导取得联系,了解其研究方向,并按照导师对选题的要求,准备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

3、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提前准备好PPT申请材料,PPT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介绍、学术报告介绍、对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介绍。

4、学院对考生的学术报告进行查重检测,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导师联系方式:请查阅建筑学院网站“导师研究方向介绍”内的邮箱,网址:

http://hgw022072.chinaw3.com/templates/T_Second/index.aspx?nodeid=84

三、录取原则:

1、考生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初试外语成绩由学校统一划线,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不少于60分。

3、在职研究生比例不超过10%。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30%+(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能力测试)/3*70%

四、复试阶段对考生提交材料的要求:

基本情况及前期成果介绍:包括本人基本信息,研究成果现状,以及硕士毕业论文摘要及主要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

学术报告:指考生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000字,提交电子版,学院对该论文进行查重检测,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对博士选题的科研计划报告:指考生对博士选题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建筑学院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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