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2014-03-11来源:郑州城市职业学院网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150分,总分450分。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根据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理工类、文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1∶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门口公示栏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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