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东 政 法 大 学
2009年政法干警法律硕士试点班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注册
时间:2010年3月14日下午1:30至4: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崇法楼一楼(上海市龙源路555号);
报到需递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彩色报名照片4张,(其中2张用于入学登记表,1张用于学生证,1张用于图书阅览证);
(2)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伍份)。(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被录用人员签字盖章后,报到时递交;也可由省级政法机关统一寄送,邮寄地址:上海市龙源路555号崇法楼324室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李进付老师收,邮编:201620。邮寄时间:2010年4月1日前)。
二、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转接档案。档案可自带,可邮寄,邮寄地址、时间节点同上。
2、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被录取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办理事项开学后见相关通知。
3、转接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新生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等出具,迁入地点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三、学习方式
2009政法干警法律硕士试点班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新生分班情况和课程表开学后详见法律学院相关通知。
四、费用缴付
1、收费标准 住宿费1200元/每学年;
2、缴费方式 报到注册时现金支付,学校出具发票。
五、开学典礼及入学教育
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需事先向我校法律学院(联系人:李进付,021-67790356 13917231649)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2、新生入学后,经查发现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0年3月2日
备注:学校将于3月3日左右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时提供的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