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规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学、公共财务、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就业方向:能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规划、决策、组织、协调等工作;能在各类社会组织中从事组织、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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