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0年3月6日举行了2009年政法招录体制改革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复试.,经过面试、笔试及成绩复核现将复试绩进行公布:
复试加权得分=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
录取方式:依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各岗位计划数进行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结合所定向岗位招录计划情况,判断自己是否录取或到113办公室了解。录取通知书于今日下午14:00以后开始发放。
欲了解详细成绩或对成绩及复试录取工作有任何疑意,可于今天下午13:30前,到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113办公室申请查询。
咨询电话:024——62202363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