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事业单位面试有关事项 1、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按所报考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这一比例的,按进入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5分(含65分)以上,按录取人数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凡面试成绩不到65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3、面试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开始。具体时间请与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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