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4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公告
2014-04-08来源:十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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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十堰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5]137号)和《关于对公务员及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十语字[2005]2号)的精神,现将2014年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4年1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证书的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相关社会人员。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25日

2.个人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6日-27日

3.各县市区中职学校、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28日—29日

4.考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各县市中职学校学生由当地语委办集中组织到市继教中心报名;城区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集中组织到市继教中心报名,其他社会人员自行网上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⑴考生进入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管理系统【在线报名】页面http://hubei.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

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城市选择】页面;选择考生所在城市(十堰市),点“下一步”进入【测试站点选择】页面;单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带*号的必须填写(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考生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证件编号”。如:考生的证件编号是123456,则该考生相片文件的命名即为“123456”,考生照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

⑶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单击“确认”按钮,进入【报名成功】页面。

⑷考生如需要查看、修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查询”按钮,填写姓名和证件编号后,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查看修改,检查确认后单击“确认”按钮。

2.大中专院学生集中报名

各县市语委办、城区大中专院校集中组织报名,认真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提交考生电子照片(格式、命名等参照网上报名要求)

(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线报名成功之后,需在确认时间内到确认点缴费并领取准考证,个人现场确认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中专院校集中现场确认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电子照片及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地点:十堰市继教中心(市教育局812室),联系人:史磊,联系电话:0719--8489607,邮箱:syjjzx@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今年全市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省要求坚持“先培训,后测试”的原则,所有参测对象均应参加测前培训。城区培训工作由十堰市继教中心负责,各县市培训工作由当地语委办组织。按省要求,培训指定教材为《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华中师大出版社出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语委员组编,定价28元)。

(二)测试人数达到200人的县市可在当地设考点,符合设考点要求的县市在4月20号前向市语委办申报单独设置考点计划。

(三)收费。测试费用严格按照鄂价费字[2004]132号文件执行,即教师及社会人员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学生每人每次测试费25元;培训费用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测试工作由市语委办统一安排,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在上半年集中组织一次,下半年不再组织测试。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集中报名信息表待更新

十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更多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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