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由莆田市妇女联合会主管的非营利性、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婚姻指导、心理疏导、家庭美德教导、亲子教育辅导、危机干预劝导、邻里纠纷化解帮导等服务。因工作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非在编)。
一、招聘职位
(一)专职社工(3名)
岗位要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具有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财会等相关专业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3、热爱社会工作,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用莆田方言进行沟通交流;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6、有独立对妇女儿童进行行为辅导、心理咨询、成长引导等个案和小组工作的基本能力;7、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工作职责:1、为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婚姻指导、心理疏导、家庭美德教导、亲子教育辅导、危机干预劝导、邻里纠纷化解帮导等服务;2、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专业社工服务信息;3、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4、社会公益项目和有关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的研发和拓展;5、承接市妇联安排的工作和委托的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社会服务项目。
(二)志愿社工若干名
人员要求:志愿社工是高尚的事业,欢迎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空余时间愿意为妇女儿童提供志愿义务服务的各界人士加入,协助中心开展工作。
二、薪酬待遇与保障
招聘的专职社工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聘期之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工资参照机关工勤人员招录大学生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报名表》或《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志愿者报名表》,报名社会工作者须附一份自荐信,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及电子免冠彩照和个人生活照各一张发送至ptflbgs@163.com。
四、招聘办法
4月16日-20日市妇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4月21-23日市妇联用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及个人生活照到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260号市妇联一楼)进行资格复核。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市妇联将电话通知笔试、面试事宜。录取名单将在莆田市妇联网站http://www.ptswomen.org.cn/、市妇联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兴化姐姐)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94-2296879 2370069,联系人:小林 小黄
莆田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温馨提示:
《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报名表.doc》《莆田市阳光家庭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志愿者报名表.doc》来源于莆田市公务员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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