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轻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轻协〔2014〕001号)转发给你们,请速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文件精神和报送材料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教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没有签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的人员,其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此外,各类申报人员还应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完成至少五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各市(区)经信委及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30日以前,将本市(区)或本部门(单位)的材料审核汇总。各市(区)由人社部门审核后开具委托评审函,报市经信委人事处。市各部门(单位)的材料由市各部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经信委人事处。联系电话:8683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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