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14年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201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直系统申报人员的材料直接报市环保局人事处,各市(区)申报人员的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推荐,并出具委托书后连同汇总填写的《2014年江苏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并报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需经审验合格(既完成系统或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同时还须至少完成5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三、《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没有签订该承诺书人员其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请于2014年6月15日前送至泰州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市环保局主楼1113房间),逾期不予收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