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领取2014年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4-04-25来源:东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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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且已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领取地点

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市教育局一楼)。

四、须持材料

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五、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存档保管。

咨询电话:8337171,8326411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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