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教师49名,其中高中教师29名(含职高),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此次不接受本县在编公办教师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应聘高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应聘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2014年5月1日)。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15日,共三天。
2、报名地点:高中教师岗位(含职高)在各用人单位办公室报名,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2)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在职教师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及工作经历证明。
(3)报名时需如实填写《石门县2014年 报名表》(网上下载),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可跨学校报考,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量以卷面指定的时量为准。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高中教师岗位(含职高)面试方式为试讲;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和试讲(占面试成绩的40%)。
3、时间和地点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或考生须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递补一次。
八、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信息发布: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将通过县政府网、县人事人才网和县教育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6-5323350
石门一中:0736-5323351
石门二中:0736-5222678石门五中:0736-5362437
石门六中:0736-5302458湘北职专:0736-5325867
县人社局:0736-5329855监督电话:0736-5323170
0736-5329963
石门县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石门县2014年 报名表.doc》来源于石门县教育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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