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交研文件要求,201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已具备指导教师资格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10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8万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经费应不少于5万元。
2.每位导师需提供财务处(科)经费证明。如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证明可统一由各院、系从财务处(科)出具,其他均由导师本人经财务处(科)单独出具。
3.博、硕士生指导教师2018年9月30日之前达到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列入2015年招生目录。
二、201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
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采用:本人志愿申请,各院、系审核,医学部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定,上报研究生院。
3.时间安排
5月29日前由院、系审核。30日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6月3日现场审核原件,请申请的导师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研科研项目(盖科技处公盖),近3年发表的文章,财务处(科)经费证明等,现场审核完以后原件归还本人,留复印件。
三、确定2015年招生目录
2015年招生名额分配将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导师数量、科研经费等因素。招生目录在原招生目录基础上进行修订,为规范研究方向,要求学科带头人把关,将研究方向凝炼、规范,并统一格式,经各院、系审核确认报医学部,截止日期6月5日。目录一经上报教育部备案,向社会公布后,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015年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来源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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