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人社发[2011]91号文件要求,经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成评估组评估,拟同意南丹县职业教育中心增加“初级焊工”为定点培训工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14年5月30日至6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电话:7211100/邮箱:ndjy002@163.com)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