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4年通过在广东省实施的“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办法”,选拔具备强烈求知欲及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远大理想和创新精神的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选拔学生。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2014年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通过本方案遴选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政编码:518100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7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院校”。考生须提前报名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方有机会在高考志愿中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4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广东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2014年计划招收60名学生,视生源质量情况可适当追加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本科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第一年修读所在专业大类下的基础及通识课程,于第二学年选定主修专业。
2014年招收的专业大类为经管学科,提供以下三门主修专业:
专业大类 | 主修专业 | 招生科类 |
工商管理类SchoolofManagementandEconomics | 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 | 文理兼招 |
注:大类中文名称仅做填报志愿时使用,准确名称以英文(SchoolofManagementandEconomics经管学院)为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CC或以上,且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014年5月8日至5月31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14年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提交申请表。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学测试地点选择,个人陈述,一寸彩色证件照。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须完成的内容还包括:上传补充报名材料,在线支付入学评核费。
上传及邮寄补充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把以下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
(1)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班级成绩册,须注明每科满分是多少,并须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建议学生提交《校长推荐信》,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5)高中阶段参加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证明(如有,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面试时准备原件备查)。
以上(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在线支付评核费缴交方式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
在线支付入学评核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评核费金额为人民币200元。缴交方式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在线支付。
逾期未寄达补充报名材料或未缴交评核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之材料及评核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考生提供资料,包括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14年6月9日,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综合评价录取系统查询参加入学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2.6月14日上午,考生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测试笔试。我校在广东省内设立2个考点(广州、深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测试的笔试和面试强调对学生中英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
3.6月14日下午及6月16日,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面试(面试尽量安排在14日完成,如果人数过多,则部份学生会在16日完成)。
4.2014年6月下旬高考出分前(具体日期入学测试后见学校招生网通知),学校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网页及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入学测试获得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
6.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志愿表的“自主选拔”的综合评价栏中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7.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表的“自主选拔”的综合评价栏中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总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的比例构成:
序号 | 类别 |
1 | 高考成绩 |
英文的理解与应用 | 10% |
综合理解测试 | 10% |
面试 | |
3 |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CC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
AAA | 75 |
AAB | 71 |
AAC | 67 |
ABB | 67 |
ABC | 63 |
ACC | 59 |
BBB | 63 |
BBC | 59 |
BCC | 55 |
CCC | 51 |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劳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策性加分: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加分我校予以认可。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考生及中学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及推荐中学的名单。对于提供不实成绩的中学,列入诚信“黑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2014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九万五千元人民币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约一千二百元人民币
2.奖学金
我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2014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日期 | 事件 |
2014年5月8日-5月31日 | 考生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提交申请表,邮寄补充报名材料,并于网上缴交评核费用 |
2014年6月9日 | 登陆学校网站查询参加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
2014年6月14日上午 | 入学测试笔试 |
2014年6月14日下午及6月16日 | 入学测试面试(面试尽量安排在14日完成,如果人数过多,则部份学生会在16日) |
2014年6月下旬高考出分前(具体日期入学测试后见招生网通知) | 学校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网页及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入学测试获得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 |
2014年6月末 |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志愿表的“自主选拔”的综合评价栏中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2014年7月上旬 |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自主选拔招生录取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
2014年9月 | 新生开学 |
十、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负责解释。
2.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3.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大学招生委员会,电话:(0755)86920057
招生咨询部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755)86920622
传真号码:(0755)86920634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大学网页: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邮编: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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