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已完成一、二志愿的录取。17所院校完成了招生计划,10所院校尚有缺额计划272个。有余额计划的招生院校向达到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
一、填报资格
达到最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和两门专业技能考试科目均无缺考,且没有被填报的一、二志愿院校录取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征求志愿:非艺术类专业,语、数、外三门总分成绩不低于168分,其中任何一门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若三门单科成绩中有一门在90分及以上,则不受一门单科成绩不达线限制);艺术类专业,语、数、外三门总分不低于118分,单科成绩不限。
二、填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4日9:00至16:00在本网站下载“征求志愿缺额招生计划表”。6月4日14:00起至6月5日14:00止,考生通过本网站,按照专业大类对口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填报征求志愿院校数量不限,每个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在征求志愿填报结束后即开始,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工作将于6月7日全部结束。
三、注意事项
1.专业代码01-49为文科专业,51-99为理科专业。具体填报流程详见“考生报考指南”中第12页的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流程图。
2. 如考生遗忘登陆密码,可在填报征求志愿期间点击征求志愿登陆页面上的“忘记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找回密码。
3.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如总分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三门总分不低于168分,其中任何一门单科不低于35分),也可按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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