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3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9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2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4年6月10日至3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6月30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4年6月23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
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持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免试表(附件1,手工填写即可)各一式两份;
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及聘任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日至8日17时30分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15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25元)。
五、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老师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5、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6、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doc》来源于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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