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18日至6月29日
2、报名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或到福建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报考人员使用该软件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
3、全省(除厦门)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注:2011年、2012年、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免于现场资格审核;其余报考人员均需到所属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时间: 6月18日至7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8日-9月7日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6日(星期六)
上午8:30— 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下午1:00— 3: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4:30— 7: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2:00— 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7、成绩公布时间: 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9按5号键或12580查询,也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 )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预计从2015年2月中旬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进入)
三、资格审核要求
1、2011年、2012年、2013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异地转入福建考试的报考人员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身份证升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新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申报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统一于规定的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价格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75元标准收取。
3、如遇缴费问题请拨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或登陆易宝支付在线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2个月后凭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5科目。具体为:《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和《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4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八、免试条件
1、凡符合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2年,并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3、考试科目共五科,除《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外,其余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直接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用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征订由中国价格协会组织发行,联系电话:010—68033566。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