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
济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于6月17日(周二)至6月24日(周二)进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本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山东省教育厅将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续事宜,本网站将及时转发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济南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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