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新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4-06-17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0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辅导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报考2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免一科)的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登陆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文件导读中的人事专栏查询报考条件。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报名。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6日-7月10日。

1、报考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报考者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新疆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辅助处理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

3、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缴费采取网上支付,考生可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 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5、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需要发票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支付成功小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财务室开具考试报名发票,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联系电话:4685892。

6、考生无需资格审查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查看当前报考状态。如果显示“报名完成”即表明您的网上报名已成功受理;如果显示“缴费失败”或“未缴费”请查询您的银行卡余额;如果银行卡余额没有减少相应金额,请再支付一次;如果银行卡余额已减少相应金额,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五、考试时间

2014年9月6日-7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6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访问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和克拉玛依各设一个考点。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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