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平市光泽县考试录用城建监察大队/处突巡防大队/交通协警队伍工作人员公告
2014-06-18来源:光泽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光泽县城建监察大队、处突巡防大队、交通协警队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席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检由县公安局和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相关医疗单位配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缺席测试或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全部采用客观题(选择题),满分为100分。

笔试试卷由县公务员局负责向市考试中心定制;考场、考务、人员组织、改卷工作由县公安局和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

参加完笔试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有人数),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向用人单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分别由县公安局和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1.服兵役期间荣获三等功以上考生;

2.士官或班长身份退伍考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

4.退伍军人考生。

进入考核人员因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用人单位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再进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后,处突巡防大队和交通协警队伍拟录用人员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实行协勤保安化的用工方式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城建监察大队拟录用人员按劳务派遣用工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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