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淄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在临淄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临淄区户籍(需出具户口本原件)或工作单位在临淄区(需出具人事关系证明)
二、材料提报和网报确认
材料提报和网报确认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27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临淄区教育局服务大厅提交认定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材料包括:
1、白底免冠小二寸近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背面用正楷写好姓名、出生年月及申报资格类型);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含照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临淄区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临淄区户籍,工作单位在临淄区的人员,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1)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淄博市参加2014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2)在淄博面试合格的省考人员不需要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3)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填写姓名并粘贴照片,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编号到确认现场后统一填写)。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要求填报并盖章)。
10、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请申请人员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将材料按照以上顺序依次装入(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原件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单独装订在一起)。申请人员根据个人情况,不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忽略,并修改《档案袋目录》(附后)用A4纸打印1份,黏贴到档案袋上。师范类毕业生请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师范类”字样。
三、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体检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即齐都医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齐园路)123号
(二)体检时间:2014年6月 28日。
(三)体检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员于体检当日早7:00前携带《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指定医院缴费(具体数额以医院收费为准)后开始体检。
2、申请人员要按照体检表要求检查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所有项目(单独体检者体检结果不予承认),体检结束后把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处,由医院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是否有遗漏。体检结束体检者离开体检区,不能在体检区逗留。
3、体检者早上不能吃早饭,体检前一天不能喝酒,不要吃油腻的食物。
4、体检时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听从带队医生指挥。
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相关材料请查看附件。
温馨提示:
《附件.doc》来源于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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