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公安队伍人员结构,加强公安业务建设,科学配置警力资源,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0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牡丹江市所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且已登记备案的科员层次公务员。个别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公务员也可报考,需在资格确认期间出具现单位书面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录用后任副主任科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
1、文字综合岗位,遴选6人。
2、公安执法岗位,遴选34人。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6、科员年龄要求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要求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参加文字综合岗位遴选的人员,副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至7月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侧(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
(三)相关规定
1、遴选岗位的报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视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参加文字综合岗位遴选的人员笔试科目为《申论》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2、参加公安执法岗位遴选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请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1日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侧(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7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l.lss.gov.cn/mdjhrss)公布。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1:3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面试登记表(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个别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公务员需出具现单位书面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需携带首授及评授最高警衔佐证材料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凡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确认后面试人员需增补时,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由结构化面谈和职位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成绩按百分计,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折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依据《人社部[2011]48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考察
1、考生需提供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考察由市公安局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开具《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录取通知单》,办理调转、落编、起薪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3-6172067
牡丹江市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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