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
2014-06-30来源: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教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4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今年学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新接收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生)以及其他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内容: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主要内容等,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示范课教学等形式,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教师备课与教学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报名

(一)培训时间:2014年7月14日—8月13日,7月14日全天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补报。(学校统一派车:7月14日上午9:00在学校三角草坪上车)

(二)培训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28)847610108476074184768965。

(三)培训报名

此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http://spzx.sicnu.edu.cn),参训学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22日,逾期不予补报。经审核通过的学员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3日之间下载打印《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地点:行政楼316办公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28-84078792),逾期无法打印。

四、培训相关费用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要求,此次培训费用分为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和公寓住宿费两部分。其中,培训费(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每人99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公寓住宿费每人360元,由参培学员个人承担,学校计划财务处代收代缴。

五、培训要求

(一)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及时通知并认真组织新进教师及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报名参加培训。

(二)参培学员报到时将《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交班导师。

(三)参培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四)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五)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及确定助教(讲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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