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范围及对象条件
2010-05-25来源:文山人事局

(一)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的,仅限2010年5月25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的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毕业生;

3、2008年以来参加 或 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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