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鄂尔多斯市关于兵役登记和征兵公告
2014-07-04来源:包头市教育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鄂尔多斯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2014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0日至8月5日。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杭锦旗,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履行兵役登记义务。2013年参加过网上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周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三、登记方法

从2014年起,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通过邮箱或手机号码注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有参军意愿的青年和预征对象进行应征报名,无参军意愿的青年只完成兵役登记程序)。

四、注意事项

(一)登记报名。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网上登记的,其本人或家人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由工作人员代为登记。2014年,所有应征入伍新兵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征兵报名,未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军。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五、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适龄公民履行法定兵役义务的基本形式,是征兵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男性适龄公民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的,由旗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杭锦旗优抚安置政策

根据杭政发[2014]74号文件规定,2014年7月1日后,从杭锦旗参军入伍且在高考时就具有杭锦旗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由旗人民政府在旗内大、中型企业安置为主,事业单位安置为辅的办法予以安置。

七、报名流程图示

图片

联系人:任参谋

电话:3875750

手机:13948878861

杭锦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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