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5-27来源: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文山州人事局《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独立的副处级事业机构,经费自收自支。主要工作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储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 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条件

2010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开招聘的具体资格条件等详见
《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报名

请查看文山州人事局《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文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0日。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示时间:7月20日,考生可通过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按《公告》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相关事项如下:

1、名单公示时间:7月26日在文山人事网、住房公积金网站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内张榜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 7月28日至30日;地点: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文山新城路建设大厦二楼)。

3、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

对应报考岗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出具的从事两年以上会计、金融业务管理工作的证明,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还需提供本人自荐材料(上贴有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份。

六、面试

1、名单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为拟面试人选,人员名单于8月5日在文山人事网、住房公积金网站、中心大厅公布。

2、时间8月7日上午8:30分,地点:在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两部分:(1)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的经济、会计、房地产基本专业知识、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政策法规,占面试成绩的60%。(2)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成绩的40%。

评分办法: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评委对被考核人逐一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被考核人单项得分。

七、综合成绩公布

8月10日在文山人事网、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和中心大厅公布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需要加试的,将由我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再次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 8月17日。

考核按《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于8月18日— 25日在文山州人事网和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单位大厅公示。

十、聘用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公告》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十一、组织、监督与管理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特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告》。该《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2123313(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联系人:余晓丹    联系电话: 2192449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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