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一天,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出版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简称《暂行规定》,下同)发布之日(2001年8月10日)前,已取得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取得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四)获准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的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上一考试年度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对于2013年报名参加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2014年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注意,网上报名后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再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时间:7月18日至24日
资格审查时间:7月24日至25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8日
(二)新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至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四)10月1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事宜
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2014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按每人每科5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教材发行与培训事宜
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的征订与培训工作由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自行订购。
七、其他事项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780。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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