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我县部分党群部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县委组织部机关文秘工作人员3名;
2、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科员1名;
3、团县委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爱岗敬业、敢于担当,服从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参加工作两年以上,人员职级为科员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不合格情况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资格条件见下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新田县2014年公开选调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的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其他综合情况,按程序报审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新田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安排到选调单位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二楼211室,电话:4712128)。
3、所需资料:
(1)《新田县2014年公开选调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代表性的文稿、作品及荣誉证书可作为参考资料带来。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2、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新田县2014年公开选调部分党群部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7月9日
温馨提示:
《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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