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4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14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济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2014年7月18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8月4-6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联系人:刘芳、电话:3271283、地址:滏东北大街279号605房间)。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并在审核表上加盖市房管局公章后,于2014年8月6日至8日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一式两份;
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免试表(附件1)各一式两份;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4、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9日至15日17时30分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我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并在[详细信息]栏目中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1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考试收费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3元)。五、注意事项1、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生应考时应自备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考试管理机构要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2、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5、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7、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温馨提示:
《2014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2014年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来源于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最近更新2014年7月15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 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