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领取2013年中/初级会计师证书的通知
2014-07-18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3年中、初级会计师证书已到,请考试合格并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起,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二楼干部培训中心领取。领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号)和人社部国人部发[2007]96号文件精神,中、初级会计师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请未参加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的领证人员,可提前至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2楼201室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市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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