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体检须知
2014-07-24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根据体检组织管理工作需要,体检表上可贴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请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体检编号”处填写本人的抽签号并在体检表第二页有无既往病史对应的“有”、“无”栏打上“√”,考生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要填写。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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