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2014-07-31来源: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江城县实际,制定江城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教育系统(教师岗位)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8:00--11:30  

面试地点:江城县一中

面试方式: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代码为083804(体育)、084001(幼儿)教师两个岗位面试按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余教师岗位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8月11日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开会,告知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注意事项。具体面试事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二)卫生、计生系统(除082701计算机岗位外的医疗技术岗位,082701计算机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面试地点:江城县委党校

面试方式:专业知识考试

江城县卫生与计生(除082701计算机岗位外的医疗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闭卷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由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面试时间:2014年8月9日—10日

面试地点:江城县一中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除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和卫生、计生系统(医疗技术岗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此次面试命题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要求,评分标准按结构化面试八大测评要素考评,题目不涉及专业知识问题。

1、面试考官:从我县已取得初级及以上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调,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主考官需持有三级考官证),考官6人。

2、考场工作人员设置

(1)每个考场设计分人员2人,监督人员4人。

(2)每个考场设引导工作人员1人。

(3)设候考室工作人员2人。

3、面试场所设置

(1)设面试考场3个,候考室1个。

(2)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席、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4、面试流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下午12:30前到候考室候考,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前在候考室对面试的考生宣读本次面试考生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考场及先后顺序,并依次登记姓名。

(3)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

(4)每次面试1人,由主考官或其他考官按事先的分工,依据面试试题向考生提问。

(5)考生面试时间在20 分钟以内。

(6)面试监督

面试实施前应制定切合岗位实际的评分量化表(有量化指标),实施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四)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的计算公式:每个测评要素去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值。面试结果必须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和政务信息网公示7天。

(五)面试其他要求

1、每天面试组织所有考官进行抽签,共21名考官参与当天的面试;面试的主考官、考官的确定,在面试前半小时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抽签决定。

2、为增加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家长、社会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情和监督权,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每个考场每场设10个旁听席位。需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开考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此次参加面试人员不能旁听)。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201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确定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

三、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1日

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为准,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资格审核部门根据规定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应聘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准考证、户籍簿、身份证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所有证件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成绩计算

所有面试(含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X50%+面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X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工作纪律及相关事宜

(一)、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作失真或不公平的考核结论。

(二)、不得擅自改变面试考试方案、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三)、做好保密工作,在考试未结束之前,不得透露考试相关情况。

(四)、招聘对象中若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回避的情形,考官、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结束后需再次分配的岗位,由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

七、咨询电话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721280

江城县教育局    3723330

江城县卫生局    3721133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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