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是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由上海市、教育部合作共建。历经百余年的历史积淀和六十载的风雨征程,交大医学院逐渐发展成为一所优势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绩卓著,集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全面发展的研究型医学院。现拥有基础医学院等21个二级学院(系),13所附属医院,是全国临床教学资源最丰富的医学院校之一。
交大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岗位需要其他要求详见《交大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应聘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其他证书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交大医学院人事处邮箱(shsmu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会收到考核(笔试、面试)通知。
3.面试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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