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103)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扎实地掌握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毕业后能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信托与租赁公司和企业等从事金融经营和管理活动及其他金融相关业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面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企业的信贷、会计、出纳、计划财务、涉外金融、风险管理、基金管理、证券承销、证券经纪、保险营销理赔、信托、金融租赁、金融理财、电子金融等岗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
银行产品、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柜员业务操作、金融营销、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分析、国际金融实务操作、外币结算与贸易融资、金融市场投资、金融风险管理、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操作、人身与财产保险承保与理赔、金融信托与租赁实务操作、电子金融业务操作、个人理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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